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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2015年秋季试点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指导

2015年10月28日 16:31:06 访问量:501

营山县2015年秋季试点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

 

一、首次注册对象:

2015年秋季南充市纳入试点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个人申报

符合首次注册对象在1021103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注册个人用户,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相关内容填写个人信息(若《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按纠错后的正确信息注册),向县教育局提交注册申请,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

三、现场确认(每人1个档案袋,相关资料纸质材料须A4纸,所有复印件任教学校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一)个人申报资料

首次注册人员网上注册成功后112日—116日期间(具体时间由试点学校自行确定)本人向任教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多本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与网报信息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教师资格证书,只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

(二)学校确认

任教学校受理个人资料后,1161110进行现场确认。学校经办人员首先内对申报对象是否具备首次注册条件进行审核。登录管理系统(网址****,用户名、密码详见附件),根据申报人提供的资料,认真核实网报信息,网上点击作出相应确认意见。对网报信息有误的,提醒申报人员限时整改。学校经办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如实填写至相应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并签署审核意见,同时提供:

1、任教学校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220142015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3、《关于XXX同志师德考核证明》1份;

4、《关于XXX同志身心健康证明》1份;

以上资料随同个人资料一并装袋,以下表册单独交:

1、《首次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1份;

2、《注册受理单位材料确认表》1份;

3、《营山县试点学校教师资格注册信息汇总表》1

四、初审

请试点学校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将本校首次注册人员相关资料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初审,初审相关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学校和个人。若有问题,请申报人按照系统提示及时整改。

实验幼儿园:1111-11月12    

济川二小:1113-11月16         

骆市中学:1117-11月18      

营山二中:1119-11月23 

回龙中学:1124-11月25

 附:首次注册学校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

确认学校

经办人员姓名

用户名

登录密码

营山二中

杨通林

Ysez2015

138****7488

营山县骆市中学

阳叙廷

Ysls2015

158****5075

营山县济川二小

邓辉

Ysjc2015

136****3091

营山县实验幼儿园

张婧

Yssy2015

180****6926

营山县回龙中学

郑元明

Yshl2015

187****7156

 

编辑:唐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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