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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2011年12月07日 18:28:22 来源: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网 访问量:560

附件11

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

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我省将于2010年全面启动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根据教育部2003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川教[2010]28号)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精神,为了确保我省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音乐教学实际特制定出《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部分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理念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理念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教育部2003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精神(试用)》等文件精神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高中课程改革及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为每个高中学生终身学习奠定坚实的音乐文化基础。

我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和实验应面向全体学生,以音乐审美教育为核心,把音乐教学作为师生共同感受、鉴别、表现、创造、评价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关注高中学生的音乐经验和音乐需求,努力发展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这一理念框架与义务教育阶段的理念基本一致,体现了与义务教育阶段衔接的连续性。特别强调“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既是对理念的具体阐述,又揭示了高中阶段的音乐教育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延伸与发展,同样也是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确立了以音乐审美体验为主的音乐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聆听、体验、比较、探究、合作等教学形式,在潜移默化的音乐感受中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审美情趣和健全的人格;在音乐审美体验中学习、掌握音乐知识与基本技能;在音乐情感体验和音乐艺术的实践中引导学生把握音乐的表现形式与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发挥音乐教育特有的魅力,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对音乐艺术的热爱。

二、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

普通高中阶段的音乐课程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要以《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为重要依据,充分领会课程标准提出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通过高中音乐课程全面提高音乐课堂教学质量,使每个高中学生具有一定的音乐文化素养、音乐审美情趣,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是一种相互衔接的关系,是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的延续,它的性质同样定位在“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等。这样的课程定位,体现和突出了素质教育的内涵与要求,强调音乐文化素养和音乐审美能力的提高。

(二)课程目标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突出的特点之一,是课程目标由过去的单向走向多元、综合。它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具体蕴含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的表述中。这三个维度表述方式从总体意义来讲,体现了新的课程改革中“以人为本”新的知识观和学生观,体现了在人的发展中多维目标的整合,体现了素质教育对课程目标体系的新要求。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人的成长历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音乐的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对他人、对人类、对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的态度,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生学习的愿望。通过对音乐作品的感受与理解,培养对音乐的鉴赏与评价的能力,进而达到终身热爱音乐的人生态度,通过对我国音乐文化的学习增强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在高中音乐课程中,由于课程的性质、价值所决定,必须突出“情感态度价值观”,以体现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其教育的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

2、过程与方法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将“过程与方法”课程目标细化为四个具体目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就高中音乐课程学习而言,过程与方法尤为重要。音乐教学要重视学习过程,教学方法应强调“会学音乐”而不是“学会音乐”,这样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

体验:音乐的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比较:是在教学过程中将不同体裁、形式、风格、 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的音乐作品进行比较,以利于学生形成对音乐的深刻印象。运用比较的方法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鉴别能力,并有利于学生音乐思维的发展。

探究:在高中音乐课程中,应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丰富学生对音乐的亲身体验,培养合作与共享的个性品质。

合作:这一过程方法在高中音乐教学中应被广泛运用,按照学生音乐素质、能力及其他的因素划分小组完成共同的学习任务;小组成员之间通过交流、研讨、协作等形式,以音乐为媒介,加强与他人合作的意识,促进音乐学习。

3、知识与技能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应突出音乐艺术教育的特征,但同时音乐课程也是高中阶段的学科课程,同样具有系统的学科知识技能体系。对高中阶段的音乐学习来讲,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是必要的,这既是人的整体素质中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终生学习音乐奠定基础,为学生音乐学习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平台。值得强调的是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运用应在音乐实践中获得。

 

第二部分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内容结构

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行的课程结构是由学习领域、学习科目、学习模块三个层面构成。高中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并全面实现高中音乐课程目标,满足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需求,体现个性化的培养,国家《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对普通高中的音乐课程结构总体设计思路是:精选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模块及全部模块实行选修。

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结构由六个模块组成: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明确的内容和构架,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同模块间的内容相互渗透。每个教学模块都有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要求。这种模块形式是音乐教学内容的单元集合,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教师、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有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选择适合个人发展的音乐学习内容,形成个性化的课程学习计划。

二、模块设置的依据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设置六个模块的依据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根据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第二,为全体学生提供基本的音乐文化素养;

第三,精选音乐学科最具本质的教学内容;

第四,满足不同学生兴趣、爱好及发展需求的多样化选择;

第五,体现不同艺术门类的相互渗透与综合;

第六,反映音乐学科在现代社会中的新发展。

三、六个模块的教学内容

(一)音乐鉴赏 (必修)

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高中学生,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的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音乐鉴赏模块涵盖的学习内容如下:

1、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美,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2、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3、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和贡献等。

    4、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习俗的密切关系。

    5、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线索和成就,了解西方音乐不同发展时期的简要历史。

    6、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风格、文化特征,并作比较进行综合评论。

    7、能够联系姊妹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所聆听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文化特征,作出比较进行综合评论。

8、学习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标题音乐有基本的认识。

9、能以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选择。

10、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主题。

11、能够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够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歌唱(选修)

歌唱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歌唱教学应在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的基础上得到提高与发展。要注意培养、发展学生演唱歌曲的兴趣与爱好,增强演唱的自信心;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使他们能够运用歌唱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引导学生用健康的审美意识规范自己的歌唱实践,并在其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歌唱模块涵盖的学习内容如下:

1、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感受人生的丰富表现力和美感,积极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

2、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地发声,能用圆润的音色,清晰地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

3、在合唱中,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保持声部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敏锐的反应。

4、重视积累合唱曲目。本模块一般要求排练合唱曲35首。

5、在重唱中,能够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有表情地歌唱。

6、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教师应利用民间音乐资源,组织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并学唱优秀的民间歌曲。

(三)演奏(选修)

演奏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及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演奏教学应在培养学生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发展他们的音乐才能,使他们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在教学中,要逐步提高学生的演奏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与他人协作的精神,并使他们在演奏活动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演奏模块涵盖的学习内容如下:

1、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感受器乐丰富的表现力和美感,积极参与合奏、重奏、独奏等实践活动。

2、学习并逐步掌握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能够流畅地演奏与学生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

3、在合奏中,能够调整自己的乐器并使其符合乐队的演奏要求;能按总谱的要求进行排练,争取奏出自己声部的音乐,并能注意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能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动作做出正确的反应;能够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作艺术处理的意见。

4、重视积累合奏曲目。本模块一般要求排练合奏曲24首。在重奏中,能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并做到与其他声部的默契、和谐。在独奏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体裁及风格,并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奏乐曲。

5、教师应利用民间音乐资源,组织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并学习演奏民间乐曲。

(四)创作(选修)

高中学生尝试音乐创作是激发想象力、培养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是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的过程和手段。这种学习对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教学中,应以歌曲创作为重点。条件比较好的学校或对有兴趣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加音乐创作的专业知识教学及其他形式的创作实践。

创作模块涵盖的学习内容如下:

1、学习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基本形式及声乐作品中的词曲结合关系,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结构的一般常识及基本的作曲手法,参与以歌曲创作为主的创作实践。

2、学习音乐创作必须的基本理论知识,遵循音乐创作的一般规律进行创作学习,并能用简谱或五线谱较准确地记录作品。

3、尝试为歌词谱曲,为旋律配置简易伴奏,或利用各种不同的音源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4、在电脑上尝试运用数字音序和数字音频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辑和创作。

5、鼓励学生在当地进行采风活动,采集优秀的民间音乐,作为创作和改编的素材。

(五)音乐与舞蹈(选修)

音乐与舞蹈是亲密无间的姊妹艺术,他们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对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使他们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在音乐与舞蹈课中,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是重要的,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素养的培养,也不可忽视。在教学中,应注重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

音乐与舞蹈模块涵盖的学习内容如下:

1、积极参与舞蹈的学习、排练、演出等活动。

2、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并在音乐中练习和熟练。

3、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适合的音乐,或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

4、能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舞蹈。

5、学习优秀的舞蹈或舞剧片断,能够生动地进行表演。

6、能够根据音乐,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7、结合欣赏和排练,了解舞蹈的起源、发展、体裁及相关文化知识,能够鉴赏和评价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不同舞种及其音乐的特色和风格。

(六)音乐与戏剧表演(选修)

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与音乐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与戏剧表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拓宽艺术视野,提高审美能力。在教学中,应将音乐与戏剧表演相结合,重视表演及创编等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表演能力及创造才能。

音乐与戏剧表演模块涵盖的学习内容如下:

1、欣赏中国戏剧、中外歌剧、音乐剧及戏剧和影视配乐等,了解戏剧构成的元素,认识音乐在不同类别的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2、选配适当的音乐,有表情的朗诵散文、诗词、寓言、童话等文学作品。

3、能够选择适当的题材,创编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音乐剧,并参与排练及演出。

4、能够有表情的演唱我国的戏曲唱段及中外歌剧选段。

5、了解我国传统戏剧及中外歌剧的起源、发展流派风格、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并能对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做出评价。

四、课程模块特点

基础性、多样性和选择性是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模块设置的特点,符合国家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精神。

(一)基础性

音乐鉴赏模块的设置体现了课程设置的基础性。高中音乐课程是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全体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教育,掌握必备音乐鉴赏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不可或缺的。

(二)选择性

选修的五个模块在内容标准上强调了基础性、多样性与选择性,具有多样性才能实现选择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需求自主选择选修模块学习内容,培养学生人生自我规划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权。

()多样性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有机结合,设置了六个模块:《音乐鉴赏》(必修)、《歌唱》(选修)、《演奏》(选修)、《创作》(选修)、《音乐与舞蹈》(选修)、《音乐与戏剧表演》(选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内容。

(四)现代性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体现了与现代科技、通用技术的结合。高中音乐内容设置将现代音乐、电子音乐纳入教材编写要求,以电脑多媒体和网络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极大地丰富了音乐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

五、高中音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模块

课程名称

课时数

学分

课时分配建议

教学组织形式

必修学分

必修课程

音乐鉴赏

36

2

高一年级全学年,每周1学时。

     行政班

学生除必修《音乐鉴赏》模块外,至少任选1个选修模块。共获得3个学分。

选修课程

歌唱

演奏

创作

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戏剧表演

18

18

18

18

18

1

1

1

1

1

高二年级上(或下)学期,每周1学时,学生可跨班选课。

模块教学班

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首先必须开齐开足音乐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必修模块——《音乐鉴赏》,并逐步开全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选修模块(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五个模块),为学生有效地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各学校开设的选修模块应不低于2个,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的选修模块应不低于3个,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齐、开足选修模块,提高选修课程的开设率,实现课程模块的多样性。

县级中学(含乡镇中学)必修《音乐鉴赏》模块36课时2学分的同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逐步选修《歌唱》或《音乐与舞蹈》模块18课时的学习。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方案采用学分制进行管理,每个高中学生必须完成3个学分的必修内容。必修《音乐鉴赏》模块36课时2学分,另外在选修《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模块中,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模块18课时的学习,获得1学分。每个高中学生必须修满音乐必修和选修课程获得3个学分,经考试或考查合格后方可毕业。对具有较强音乐能力并愿意在音乐方面继续发展的学生,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在获得必修学分后,可在高三鼓励他们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的学分。如《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模块,每修满18课时,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

 

    

第三部分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教学实施建议

一、教学实施建议

(一)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特点

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音乐教学中,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音乐教师应重视音乐的感受与鉴赏教学,遵循音乐艺术的感知规律,注重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从聆听、感受音乐入手,以探索音乐本质特征为出发点,去探索、发现音乐美,使每个学生获得听觉的美感和个人情感与心灵的体验。

   (二)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课堂教学活动是教师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有效学习的过程,是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共同实现具体发展目标的过程,是教师教育思想、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学智慧、教学风格的综合体现。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任务,不仅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而且要比义务教育阶段更加关注学生的音乐特长和特殊爱好,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为此,课程内容“应该体现多样性与可选择性的特点”,教学的方法应把“普遍参与”和“因材施教”结合起来。

在教学中,应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培养并发展学生的音乐感知、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想象、音乐创作、音乐评价等能力,丰富学生的情感,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每个学生的音乐素养。要遵循音乐教学基本规律,以音乐审美教育为核心的基本理念,通过音乐教学活动,将以音乐审美教育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渗透在不同的模块学习中。

(三)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音乐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梁。教学中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爱护和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充分发掘学生的音乐潜能。音乐教师应以自己的音乐态度影响学生的音乐态度,以自己的音乐情感影响学生的音乐情感,以自己的心灵世界影响学生的心灵世界。

(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音乐教师应努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量大、资源宽广等优点为音乐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利用电脑网络方面所蕴藏的巨大教育潜力,引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学习音乐。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在影视、广播、网络上学习音乐的指导。教师应积极开发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网络交流课程资源。

(五)重视艺术实践引导学生有效学习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教学活动中,都应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与创造意识。要突出音乐教学的审美性、人文性、综合性,尤其要关注学生对音乐风格的把握和对音乐文化的了解,要遵循音乐教学的听觉艺术特征,遵循教学的情感性、体验性、实践性、愉悦性、审美性等原则,注重音乐的体验性,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突出“以人为本”,注重音乐教学的实践性。

(六)优化音乐教学方法,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对音乐教学的策略、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教有法,而无定法”。高中课程教学实施没有固定模式,需要音乐教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教学设计,既要了解教师自身的专业业务素质以及学校的教学设施与资源情况,又要了解高中学生的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音乐个性差异,同时在教学中合理选择、组合教材,准确定位教学目标,使用最优化的教学方法优化课堂教学,如:体验式、比较式、探究式、合作式等多种形式的音乐学习与教学。

二、选修模块教学指导建议

选修模块教学在高中的音乐学习中占了一定的比例,它对音乐教师提出了更高的专业素质要求,在进行选课时音乐教师应正确引导学生作好选修模块学习。建议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引导学生了解选修模块学习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学校提供的模块进行选课,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学校可根据学生选课的情况和人数多少及学校条件进行编班。建议选修模块教学的组织可以打破班级、年级界限,即根据学校选用模块跨班组织模块教学班(即模块教学班)。《音乐鉴赏》模块开课在学校行政教学班实施。

   (三)选修模块课程专业性和技能性较强,可以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远程网络资源教学,也可以以学区为单位,将所有师资和教学场地设备进行优化整合,做到资源共享、专业互补,并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校外专业教师,开设不同模块的选修课,以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四)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及时了解学习情况和需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不同水平的学生都能在不同的层面得到提高。

三、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建议

(一)教学资源的范围

    课程资源是指一切对课程与教学有用的物质和人力,包括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的各种因素。音乐教学资源应包括:

1)《音乐课程标准》和据此编写并经教育部审查通过的课标教材是最重要的基本资源;

2)地方和学校所开发的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

3)音乐教师和学生是实施音乐课程的关键;

4)音乐教学设施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保证;

5)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校园文化、学生社团是音乐教育的重要资源;学校的礼堂、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艺体馆等也应视为音乐课程资源的一部分;

6)重视家庭和社会音乐环境对学生的影响,积极开发与利用校外各种音乐课程资源。

(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音乐教师应合理利用与积极开发校内外音乐课程资源。应重视家庭和社会音乐环境对高中学生音乐爱好、审美情趣的影响,并予以积极的引导;在音乐教学中要善于运用本地区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使学生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的熏陶;可以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开发高中音乐课程资源,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影响的校园文化。

1)发挥学校文艺社团与音乐学科选修课的辐射作用,组织学校艺术教学成果观摩周、学校艺术节展演等活动,活跃学生生活,建设校园文化。

2)发挥学校图书馆、广播站、电视台的宣传作用,应用多种形式开展文艺活动,交流艺术作品,传承民族音乐,弘扬民族精神。

3)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独特作用,利用校园网开办学校艺术论坛,开展音乐作品赏析活动,建设学校网络音乐资源库等。

4)发挥学校周边地区艺术资源的借鉴作用,开发家庭和社区的音乐文化资源,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文艺演出活动,利用当地公共文化设施,观看民族民间艺术家的演出,采访民族民间艺术家,开办各类艺术讲座和音乐文化知识的普及活动。

5)发挥校内外艺术人才的教育作用,充分安排本校具有艺术专长的教师上课,利用校际音乐教师资源相互兼课,也可以外聘在职或退休的专业音乐工作者到学校上课。教师之间、学科之间、校际之间要加强合作交流,实现音乐课程资源共享,促进学校、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发展。

第四部分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教学评价

一、课堂教学评价的理念

课堂教学评价是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建立完善的课堂教学评价机制,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评价强调发展性评价观,突出评价的多元性、互动性、激励性、过程性。课堂教学的评价,不仅要关注教师教的行为,更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关注学生在课堂学习中呈现的认知、思维、情感等方面的发展程度。要通过课堂教学目标的评价,引导教师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内容的科学体系进行有序的教学,完成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基础性目标;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注意学生发展性目标的形成。通过课堂教学过程的评价,引导教师认真地研究并有效实施课堂教学策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鼓励学生发现、探究和质疑,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要具有明确的导向性,要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要通过评价使评价对象的实践和行为不断地符合学科课程改革的要求。要考虑课程总目标在每一节课中是否得到具体落实,是否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方向要求,是否体现学科课堂教学的特点,是否有利于课程标准的达成。

(二)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不同教学模块的内容标准为依据,体现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符合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音乐审美教育的客观规律。

(三)多元性原则

多元性原则主要体现为评价的主体、方法和功能的多样性。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课堂观察法、学生调查法、学生测验法以及自我反思法等多种方法。评价的功能包括鉴定、评比、检查,更应该强调分析、诊断和指导。

(四)可操作性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应当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要符合当前教学改革的实际。评价标准既是期待实现的目标,又必须是目前条件下能够达到的目标。评价要点必须是可观察、可感受、可测量的,便于评价者进行判断。

三、课堂教学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一)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形成性评价的主要依据,应给予充分关注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对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应结合教学内容,采用聆听、表演、讨论、观察、谈话、提问、习作等方式进行。教师应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做出总体评价。

(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如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合作精神、探究性学习能力等,是定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评价;对学生在演唱、演奏、创作、舞蹈和戏剧等方面的艺术表现力、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曲目的难易程度等采用定量评价。

(三)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可采用自评方式,对自己的学习和教学做出相应的评价。可采用富于实效和具音乐特点的互评和他评方式,如班级音乐会、音乐评论、展示活动等师生、生生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方式,以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

00年四月二十七日

 

 

编辑: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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