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二中研究性学习
学分认定方案(草案)
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认定主要由学校组织实施,但学分认定的授予权在省教育厅,其学生的研究活动应在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上实时记录,未经省教育厅授权,学校单方面认定学分无效。
一、学分获取的规定
高中研究性学习共15学分,270学时。高中三年,每位学生必须完成3-5个课题(项目)的研究(设计)活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个领域至少各做一个课题(项目),按评价方案拿满15个必修学分。
学校在省教育厅授权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工作,对违规和虚假认定的学分,经查实一律无效并予取消和追究校长责任,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考查。
二、学分认定条件
1、学时保证:每1学分对应18学时
2、学生在“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实时完成以下内容:
(1)符合要求的开题报告或项目设计方案;
(2)详细、完整及符合要求的活动记录;
(3)完善的课题结题材料
3、指导教师在“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实时完成以下内容:
(1)对学生开题报告的审核;
(2)对学生活动记录点评及开展研究活动的指导;
(3)对学生结题材料及小组成员表现的点评。
4、经省教育厅审核,学校获得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授予权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认定时间:每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其基本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学校初审: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依据有关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步合格的研究小组;
3、学校申请:学校向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提供初审合格的小组编号,申请学分认定权;
4、省教育厅审核并授权: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向学校授予审查合格小组的学分认定权;
5、学校评审及学分认定: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按照《课程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小组成员课程成绩评价表》结合有关材料开展评审活动,签署意见,给出相应学分,公示并发放学分报告单。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书面提出复议要求。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1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
四、活动评价及学分量化标准
评价分为课题小组评价和个人评价。要求完成《课程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学生课程成绩评价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监控表》、《研究性学习学生学分累计表》及《各主题学生成绩、学分登记表》。
1、课题组评价
表1 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
指标 |
权重 |
评价要素 |
分项 权重 |
评价分值 |
分项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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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开题 |
0.2 |
A1.1 选题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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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开题报告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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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过程 |
0.5 |
A2.1 小组成员出勤率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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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活动记录的完整、及时性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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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 活动记录的真实性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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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 小组的团队合作精神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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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 活动预期目标的达成度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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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 材料的规范与完整性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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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 规定要求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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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结题 |
0.3 |
A3.1 研究成果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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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 现场答辩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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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 其他收获与体会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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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4 成果的创新水平或社会效益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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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值 |
100 |
课题组成绩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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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该评价为每个课题完成后的总评,最好以班为单位在学期或学年末进行。
2、课题组的成绩可以通过小组互评,班主任、指导教师、学校评审委员会等参评产生。
3、被评为优秀课题的可加20分。被评为良好课题的可加10分。
4、每次优秀课题不能超过30%。
表2 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监控表
主题: 课题名称: 班级:
日期 活动形式 |
出勤 率 |
记录的完整、及时 |
记录的 真实 |
小组的团队合作 |
预期目标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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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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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价内容的各项分值应与“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分值统一,各项的平均分值即为“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中的评价分值。
2、学生个人评价
表3 学生课程成绩评价表
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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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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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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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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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学分(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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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实施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 |
课题组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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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课程成绩(S):课题组课程成绩(Q)×个人评议等级系数(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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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评议等级 系数R |
成绩 S |
学分 F |
等级系数说明(分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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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等(R=1.2):在课题组内被评为优秀 乙等(R=1.1):出色完成分担任务,起到了骨干作用 丙等(R=1):能够参加并完成自己分工的任务 丁等(R=0.6):参加活动不积极(出勤率不满60%)或没有完成小组交给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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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组长: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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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等级系数由班主任及指导教师配合每个课题组评议产生。
2、个人等级系数与课题评价有效结合,原则是:
课题评价优秀,课题组内30%成员可以获得优秀;
课题评价良好,课题组内最多20%的成员可以获得优秀;
课题评价合格,课题组内最多有一位成员可以获得优秀;
课题评价不合格,课题组内最多一位成员可以获得良好(R=1.1),50%的成员不合格(R=0.6)。
3、学分F的计算方法:F=(M)×(S)÷100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表4 研究性学习学分报告单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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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研究性学习 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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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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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班级: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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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小组成绩(Q)(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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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议等级系数(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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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课程成绩(S)=(Q)×(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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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设置学分(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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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学分F+(M)×(S)÷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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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个人评议等级系数(R)甲等(R=1.2)在课题组内被评为优秀;乙等(R=1.1)出色完成分担任务,起到了骨干作用;丙等(R=1)能够参加并完成自己分工的任务;丁等(R=0.6)参加活动不积极(出勤率不满60%)或没有完成小组交给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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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定情况 |
同学: 经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综合评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在该课题(项目)活动中,你可获得 学分。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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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研究性学习学生学分累计表(示例)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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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主题(示例) |
课题名称 |
设 置 学分M |
课程成绩S |
获得学分F |
班主任签名 |
高一 上学期 |
艺术与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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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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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 下学期 |
人与自然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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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上学期 |
人与社会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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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下学期 |
社会现象分析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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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上学期 |
人与自然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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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设置总学分 |
15 |
F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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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每个学生三年最少需完成三个课题(项目)和270个学时。
2、表中所设学分3指所选课题需54学时,即学分设置与学时的关系为1:18。如所选课题需108学时,则该课题可设6学分。
3、F≥15(累积)方可毕业,即认可修满15学分。
表6 各主题学生成绩、学分登记表
年级 班级 班主任 年 月 日
学号 |
姓名 |
课题名称 |
课题设置学分 |
课程成绩 |
获得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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