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充 市 教 育 局
南充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
文件
南市教办〔2015〕21号
关于举行2015年南充市
中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等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办发〔2013〕15号)精神,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业余课余锻炼,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水平,促进学校体育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2015年3月至11月分别举行南充市中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望各地各校认真抓好组队和训练工作,力争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1个初中队参加全市中学生田径、篮球比赛,分别组织1个小学队和1个初中队参加全市足球比赛;市直属学校和校园足球布点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学生,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回生源选送地参加比赛,但每队不得超过2名。
附件:1、2015年南充市中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2、2015年南充市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3、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4、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5、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6、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
7、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8、七项比赛报名表
9、全国学生运动员申请“注册”登记表
南充市教育局 南充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
附件1
2015年南充市中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教育局、南充市文广体局
(二)承办单位:西充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西充中学
(三)协办单位:南充市教育学会体艺专业委员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西充中学
三、比赛项目:
(一)高中男子组:共15项
(二)高中女子组:共15项
(三)初中男子组:共15项
(四)初中女子组:共15项
四、参加单位及分组:
1、参加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市直属高中、初中。其余普通高(完)中和民办学校可向市教育局申请参赛。
2、分组:省级示范中学为甲组,市级示范中学城市学校为乙组,农村学校为丙组,初中以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为组队单位。
五、参赛办法:
1、报队:各县(市、区)、各校限报1个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育局或学校领导担任),教练员1人,随队裁判1人;高中队运动员12—18人,初中队运动员12人,男女不限。
2、报项:每名运动员限报二项,可兼报接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计分办法:
(1)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该项运动员可改报本队未报足的其他项目参赛。
(2)破省中学生纪录加15分,破市中学生纪录加10分。同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只加一次分。
3.除男、女
4、采用径赛、田赛分段比赛。
5、比赛总时间为五个单元(即二天半时间)
七、录取及奖励:
1、团体总分:甲组录取团体总分前6名,乙组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丙组录取团体名次视其报名学校而定,初中组录取团体前6名,发给奖牌,如遇二队(或以上)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或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2、各单项前6名及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者发给成绩证书。
3、破省、市纪录者发给奖品。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5、设优秀组织奖。
6、设优秀指导奖,优秀裁判员奖。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且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的应届中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组队单位为全体参赛运动员统一办理比赛期间的专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名受保者60元,大会可以代办)后方可报名参赛。
2、高中组运动员必须是
3、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凭《南充市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未办理此卡的运动员务必于赛前10天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凡需办注册卡的运动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申请注册登记表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正面照片两张,参赛运动员须交注册卡费30元/个。
4、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申诉单位应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并交申诉费300元。
九、总裁判、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总裁判、副总裁判、仲裁委员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须填写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及教育局公章后务于
2、各参赛队务于
3、各代表队报到时应交验《南充市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一、经费:
1、各参赛队交报名参赛费800元。
2、各参赛队食宿费用自理。由大会指定的地点统一食宿。食宿费用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计算。
十二、其他: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各参赛单位原则上不得弃权,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赛,须先书面申请,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弃权,否则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
2015年南充市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教育局、南充市文广体局
(二)承办单位:南充高中
(三)协办单位:南充市教育学会体艺专业委员会
二、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南充高中
三、参赛单位:
参加单位: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初中队和市直属初中(由南充高中初中部和职教院附中学生组成),其余普通高(完)中和民办学校可申请参赛。
四、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县市区可派总领队1人(由教育局管理人员担任),每队可报领队1人(由校领导担任)教练员1人、裁判1人、运动员12人。
(二)运动员资格:高中学生应是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学生应是1999年9月1日后出生的。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有正式学籍且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的在校应届中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组队单位统一为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专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名受保者60元,大会可以代办)后方可报名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凭《南充市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赛。
(四)报名、报到:
1、各队交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局分管或校领导签字、加盖教育局公章和参赛单位简介(200字以内)于
2、运动队于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下列特殊规定:
1、12名运动员必须分成A、B两组
2、比赛上半场分两节,包干时间15分钟一节,中间休息1分钟,分别由A、B组运动员参赛,每节两队共一次暂停,下半场比赛净时间20分钟,每队各有两次暂停。
3、上半场每节比赛全队累计犯规达4次后执行罚球,下半场比赛全队累计犯规达7次后执行罚球。
4、进攻时后场球推进前场时间不得超过7秒,一次进攻控制球时间不得超过24秒。
(二)参赛队8队以下单循环赛排出全部名次;参赛队8(含8队)队以上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小组1—2名、3—4名带分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三)计分办法和名次排列篮球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六名发给奖牌,共分三组。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经费:
1、各参赛队交报名参赛费800元。
2、各参赛队每人每天交食宿费80元。
八、仲裁、裁判长安排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3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教育局.南充市文广体局
二、承办单位: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四、参赛单位:南充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
五、竞赛项目:
1. 中学组:男.女团体
2. 小学组:男.女团体
六、参加办法:
各参赛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七、竞赛办法:
1.团体比赛采用现行斯韦思林杯五场三胜制,具体顺序如下:
01.A—X 02.B—Y 03.C—Z 04. A—Y 05.B—X
2.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男、女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不足8个队,按实际参赛队录取。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队于2015年4月31日前将报名表以及电子文档报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地点:南充市北湖路83号五环大酒店文广体局3楼。电子文档传至:QQ邮箱:596124****@qq.com),逾期报名不的参赛。
2.各参赛队于
十、食.宿及交通
各参赛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由各队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南充市教体局、南充市文广体局。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勤 齐智立(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联系电话:何 勤:181****1798 传真:2719500
齐智立:135****6592
QQ邮箱:596124****@qq.com
附件4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文广体局、南充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三、协办单位: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南充市羽毛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
1、日期:
2、地点:南充市西山运动场日月馆
五、参加单位:全市各中小学校。
六、竞赛项目、组别
1、中学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混合双打
2、小学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混合双打
七、参加办法:
1、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各单位限报男、女团体各1队,每队限报4人。
2、单项赛每项限报两名,每人限报两项。
3、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各参赛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生。
2、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3、违反规程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九、竞赛办法:
1、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多少确定竞赛办法。
2、单项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每场比赛为3局2胜制。男、女团体赛由3场比赛组成(出场顺序单、双、单),先胜2场为胜方,不再进行比赛。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别团体、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3队(人),该组别不予比赛。
2、中学组、小学组团体、单项前六名的获得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十一、报名、报到:
1、报名:报名表(必须电脑打印,格式附后)加盖学校公章,于
2、抽签时间定于
3、报到:各参赛队于
4、报到时必须交验县以上(含县)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十二、仲裁委员会、裁判长、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仲裁委员、裁判长、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经费:
1、报名费:参加团体赛男、女队各交纳200元;单项比赛不缴费。
2、各参赛单位各项参赛经费一律自理。
3、参赛队食宿可自行安排,如需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请提前联系,费用自理。
赛区联系人:莫贤林 联系电话:153****5501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 杨 (南充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联系电话:153****5358(办:2807133)
QQ邮箱:282962****@qq.com
附件5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6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阆中市。
二、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
三、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初中一、二、三年级)
乙组男、女(小学四、五、六年级)
丙组男、女(小学一、二、三年级)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南充市内在校中小学生的运动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报名总人数不超过40人,领队、教练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6∶1配备。
(四)各单位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报项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参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 各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一次性出发。
(三) 运动员如在比赛时有意延误比赛者,取消后续赛次所有项目比赛资格。
(四) 凡报名参赛者不得无故弃权,如因伤病确实无法参赛,须出具医院证明,不能提供医院证明者每项需交200元人民币的编排费。
(五)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范围处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项目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二)各项目参赛人数不足7人时,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不足3人时,不录取名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报名于
(二)报名时需交报名表加盖工章一份、15年证件照片2张和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W10045****@163.com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往返赛区途中)。
3、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生学籍证明。
八、食、宿及交通
各参赛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由各队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6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文广体局、南充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阆中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2015年5月15—17日在阆中市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体育(文体)局,业余体校和各中、小学校及各武术馆校。
五、竞赛项目:
(一)报项要求:
1.自选拳术(长拳、太极拳、南拳)限选一项。
2.自选短器械(剑术、刀术、太极剑、南刀)限选一项。
3.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南棍)限选一项。
4、其它拳术(《规则》规定的一、二、三类、四类)限选一项。
5、其它器械(《规则》规定的单、双、软三类)限选一项
6.男、女集体项目各一项(民族特色、项目特色)。
7.自选类乙、丙组男、女报项要求:
(1)分别各有1人参加自选长拳类(自选长拳、枪、剑全能;自选长拳、刀、棍全能任选其一)、自选太极拳和自选南拳,不允许同一组别里2人及以上选报同一项目。
(2)选报自选长拳者,其器械只能选报长拳类器械,且必须是剑与枪、刀与棍分别搭配。
(3)选报自选太极拳者,其器械只能选报太极剑。
(4)选报自选南拳者,其器械男子只能选报南棍,女子只能选报南刀。
7. 传统拳报项要求:每人限报拳术一项和器械一项,地方热门拳种根据报名人数,可单独立项。
8.允许将规定套路当自选套路参加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按照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下发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注册。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年龄和组别规定如下:
1.甲组:
2.乙组:
3.丙组:
4、丁组:2005年以后出。
(四)小年龄组的运动员可以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
(二)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07年版)及有关补充规定。
1.本次比赛将采用无难度评分,各参赛单位须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和《自选套路必选动作登记表》,经教练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赛前20天(以邮戳日期为准)一式两份,报南充市文化体育局竞训科(项目负责人张明宏:联系电话 **** 139****5023).
3.太极拳、太极剑项目必须配乐,未配乐或配乐带有说唱者,在完成该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2分。
(三)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各组别每项男、女均录取前六名。
(二)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奖,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大会统一规定执行。
九、其他
1、传统拳、械比赛时间不得少于40秒。
2、所有项目组别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情况进行合并,不能并组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3、自选类乙、丙组团体总分按16名男、女运动员;传统拳类每队按8名运动员所获名次,换算分按11、9、8、7、6、5 分数计入各代表队总分。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报名于4月 1日开始,
(二)请各参赛单位将参加自选类项目《自选套路必选动作登记表》,经教练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赛前20天(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南充市文广体竞训科张明宏处(电话081****7855 139****5023)。
(三)各参赛单位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或注册证。
十一、经费: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武术协会会员,每名运动员交参赛费50.00元,各代表队食宿费自理。
十二、裁判员、仲裁委员和竞赛监督:
(一)裁判员、仲裁委员和竞赛监督由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统一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及《规则》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规则》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
(一)必选动作表一经报出,一律不得更改。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进行保险。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有附近三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概不承担责任。参赛者比赛、训练、交通食宿等安全管理责任由各领队、教练及运动员的监护人负责。
(三)本规程规定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南充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
附件7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待定
二、参赛单位:
(一)各县(市)区分别选派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参赛。
(二)省布点城市校园足球学校必须单独组队参赛,可占县市区参赛名额(名单附后)。
三、竞赛项目及组别:
初中男子组 小学男子组
四、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队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县市区学校的中(小)学生,以学籍为准。
(二)严禁各种形式的虚假报名,如资格审查出现问题,主办单位对涉事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二)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险。(含到赛区往返途中)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初中组举行八人制;小学组举行五人制。
(二)初中组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小学组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四)比赛采用抽签分组循环赛、交叉赛、决赛赛制。
(五)比赛用球:初中组使用 “世达”5号球;小学组使用“世达”4号球。
(六)初中组每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学组每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七)替换人数:初中组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上场;小学组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再次上场
(八)开赛前30分钟上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未在名单中的队员不得上场)。
(九)队员装备:
1、各参赛队须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
3、比赛服号码:初中组必须为1—14号,小学组必须为1—10号,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4、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队员和对方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5、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6、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7、必须佩戴护腿板,穿布面胶鞋。
(十)决定名次办法:
1、分组循环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相互间比赛积分、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2、交叉赛、决赛60分钟/40分钟成平局,以互射球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十一)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十二)比赛中断: 因不能克服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竞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规定的比赛时间。
(十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1、各参赛队无论任何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处罚。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十四)违背公平竞赛原则:
1、如参赛队被认定有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竞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七、录取与奖励:
(一)运动队:各组别录取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体育道德风尚奖2个。
(二)教练员:按参赛队数的比例评选优秀教练员。
(三)运动员:各队评选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
(四)裁判员:推选5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
八、报名与报到:
(一)初中男子组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4人);小学男子甲组限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二)各参赛单位须于比赛前20天内将报名表传真至南充市业余体校竟训部。报名后不得更改。同时上交参赛队员2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联系人:吴 瑜 电话:137****3651
传 真:**** QQ邮箱: 449705****@qq.com
(四)各参赛队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证明及资料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赛区和往返赛区途中)。
3、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每队缴纳报名费300元。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主办方提供食宿酒店供选择(费用自理)。
十、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纪律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8:
2015年南充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教育局签字盖章
项目
姓名 |
考籍号 (会考号) |
性
别 |
一○ ○
米 |
二○ ○
米 |
四○ ○
米 |
八○ ○
米 |
一五○ |
三○ ○○ 米 |
五○ ○○ 米 |
一○ ○ 米 栏 |
一 一○ 米栏 |
4× 接 力 |
4× 接 力 |
跳
高 |
跳
远 |
三级跳远 |
铅
球 |
标
枪 |
铁
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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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签字盖章: 医务章: 总领队: 裁判员: 电话:
南充市2015年中学生篮球运动会报名表
学 校 男(女)子队 组别
总领队 领队
教练员 裁判员
组别 |
号码 |
会考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日 |
服装颜色 |
备注 |
A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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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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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签字盖章): 学校(签字盖章):
电话: 医务章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姓 名 |
性 别 |
组 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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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序号 |
男运动员 |
女运动员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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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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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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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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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所填报运动员均按照技术水平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
教 练:
联系电话: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别 |
年 级 |
出身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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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自 |
400自 |
4* |
4*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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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报名的项目上打√2.每个组别运动员填一张表3. 次表可复印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武术套路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队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序
号 |
组
别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是否网
上注册 |
长拳类 |
太极类 |
南拳类 |
对练 |
其它拳术 |
其它器械 |
|||||||||||||
长
拳 |
剑
术 |
刀
术 |
枪
术 |
棍
术 |
太 极 拳 |
太 极 剑 |
南
拳 |
南
刀 |
南
棍 |
运动员
姓 名 |
项 目
名 称 |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
四
类 |
单 器 械 |
双 器 械 |
软 器 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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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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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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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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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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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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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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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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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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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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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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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参加某一项即在该拦内以“●”表示;对练、其它拳术、其它器械、集体项目必须写明项目名称;对练项目注明(陪)。
②领队、教练请注明性别。③报名截止时间:
④各参赛单位须按此表格式电脑打印填报一式三份(规格:A4;宋体;五号),分别报市文广体局竞赛训练科。
资格审查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2015年南充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 组)
组别(男/女): 队名:
领队: 教练员: 电话:
运动员姓名 |
号码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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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体育局(教育、教体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全国学生运动员申请“注册”登记表
县(市、区): 所在学校
序 |
注 册 登 记 内 容 |
||||||||||
01 |
姓名 |
中文姓名 |
|
(贴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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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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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注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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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首次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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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注册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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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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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政治面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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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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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学 籍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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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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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身高 / 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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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所在班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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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 |
球类项目 |
项目: 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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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球类项目 |
项目: 主项: 副项 |
||||||||||
13 |
运动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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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人最好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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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入本学校 基本情况 |
时 间 |
报考地点 |
原所在学校 |
录取方式 |
统考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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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人年度最好成绩 |
首次注册当年成绩 |
年 月 |
比赛地点 |
比 赛 名 称 |
项目 成绩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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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确认当年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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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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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本人联系 地址及电话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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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教 练 员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职称 |
是否专职 |
所在单位 |
||||
|
|
|
|
|
|
||||||
19 |
体育总局(体委)注册情况 |
注 册 时 间 |
注 册 单 位 |
代表单位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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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0 |
运动员 所在中学 领导审核意见 |
班主任: (签字)体育组负责人: (签字)
主管校长: (签字) (学校盖章) |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