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2、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并在公安机关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维护学校范围内正常的治安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及时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4、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5、加强楼道执勤管理,做好师生应急疏散演练。
6、加强门卫管理,特别是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严格审查走读生和住校生资格。办理学生出入校门的证件。加强校内巡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7、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做好防盗、防电、防火工作。协同总务处、信息与装备处、政教处等部门对校园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8、 负责对安保人员和门岗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
9、做好节假日、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预案。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安排督查护校巡逻。
10、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