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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1年11月25日 15:54:36 来源:营山县教育局 访问量:673

营山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营教发〔2011〕80号

各中小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县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各项工作,根据市教育局4月26日会议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及时补充管理人员及设备

各学校原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因职务变更或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担任此项工作的,学校必须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的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校舍管理系统各项工作,各校必须有1名校舍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加入“营山校舍管理系统QQ群”(群号:123263490)。没有配备必要的照像、摄影和数据录入工具的,应及时配备相应器材,以便于工作顺利开展。

二、及时修改已变更基本信息

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每月维护一次,凡学校法人代表、教职工、班级、学生人数、校舍等有所变动,校舍系统管理人员要及时进入系统更新信息并完成学校级审核,以确保系统的时效性,达到系统对实行学校动态管理的目的。

三、及时录入图片及视频等信息

1、基本数据信息。全县学校基础数据已完成录入工作,但有个别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校验还存在错误,导致上级校安办对我县学校数据审核不能通过。请相关学校务必在6月20日前修改并完成学校级审核,确保全县基础数据汇总、审核顺利通过上级校安办验收。

2、图片及视频信息。从目前工作进度来看,图片和视频录入进度严重滞后,严重影响全我县和全市工作进度。经请示省、市校安办,图片和视频不得简化,各学校必须根据2010年下发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文件汇编》和《操作手册》要求,规范制作图片和视频,及时上传系统并完成学校级审核。已录入的模糊、曝光效果差、拍摄角度过差等不合要求图片和无配音、无字幕、不清晰等不规范的视频,必须重新录入并完成学校级审核。所有视频和图片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必须在7月20日前完成。

3、实施过程信息。2009年以来,已完工的校安工程项目学校中,绝大多数未录入勘察、设计、竣工验收等实施过程信息,请各学校管理人员进入系统查看本校录入情况,及时补录实施过程信息并完成学校级审核。

4、实施后基本信息。目前,已完工的校安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学校,必须按照《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文件汇编》要求制作加固或重建对比照片、视频、永久性标志牌,进入系统修改学校校舍数据,并完成汇总和学校级审核,确保数据无误

O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工作  通知

发:片区教育督导员

2011年5月31日印

(共印120份)

编辑: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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