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2、负责全校艺术、体育、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建设及卫生、医疗等方面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认真贯彻有关艺术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3、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艺体、环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协同有关部门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提出和制定方案,并负责落实。
5、协同总务处、安保处负责学校膳食中心的卫生及安全工作。
6、协同宣传与招生处做好艺体招生工作。
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卫工作。负责流行病的预防和虫害、鼠害的防治工作。
8、协同其他处室办好学生运动会和教职工运动会。
9、制定每学期体育器材、医疗设备、药品的购置计划。随时检查体育设施使用、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10、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