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川人发[2003]95号)、营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营山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营教发[2007]46号)精神,结合近年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是教师终身学习情况的综合记录,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历史轨迹,还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教师资格再注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重视继续教育工作,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规范管理
(一)登陆网站
各中小学、幼儿园可登陆网址****:8089/glxt/,输入本校的账号、密码(如遗失可向教师进修学校索取),即可登陆“四川省中小学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二)教师注册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使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406号)文件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都需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注册。
1.新增教师注册。新增教师由所在学校继续教育登记员进行注册,注册时请仔细核对教师信息,其中“教师编号”应根据本校教师编号按序填写,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下方“保存”,待系统显示“注册成功”时方表示完成。
2.退休教师信息处理。如本校有教师退休,打印历年继续教育学时信息半年后由该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删除。
3.调动教师信息处理
(1)调出教师信息处理。调出市外的教师,由教师本人在我校打印网络学时信息并加盖公章,删除网络信息,然后由调入学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向调入地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校)申请教师继续教育信息重新注册;调动市内其他区县的教师,由调入学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向调入地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校)申请教师继续教育信息调动即可。
(2)调入教师信息处理。由市外调入教师由我县从网络上调入个人信息,如没有个人信息,由教师本人在原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校)打印网络学时信息并加盖公章,删除网络信息,然后由调入学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向我校申请教师继续教育信息重新注册;由市内其他区县调入我县的教师,直接向我校申请教师继续教育信息调动即可。
4.教师信息核对。各校继续教育登记员每学年都应对本校教师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及时核对教师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及时核对教师编号,本校教师编号应以自然数方式依次排列,不可随意编号,以免影响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等工作;
(三) 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登记
1.培训方案设计。各校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登记方案的“培训名称”格式为:年度+学校名称+培训名称,如“11—12云凤实验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策略培训”。需要注意,“年度”输入两位数年份,如09—10;“学校名称”输入本校简称,如“消水小学”,而不是“营山县消水完全小学校”;“培训名称”输入具体的培训内容名称,如“语文阅读教学策略培训”。各校要实事求是地开展相关灵活性学时培训,灵活性学时培训方案每一学年根据实际设计2—4条,总学时不超过30学时。
2.培训方案审核。各校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登记方案设计完成后,我校将在网上对该校的继续教育培训方案进行审核。对符合规范的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登记方案,审核通过;对不符合规范的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登记方案,需继续教育登记员重新设计,修改后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登记方案,且学校按方案规定并实事求是开展了灵活性培训的,可审核通过,不得未审核通过而进行学时登记。
3.培训学时登记。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登记方案审核通过后,各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可登陆网站登记学时。登陆网站后,首先点击“学时登记”,其中“培训机构”为本校;其次点击“选择教师”,点击“查询”,本校所有教师名字将显示在页面,点击“全选”选中本校所有教师,然后点击“确定”,单项培训勾选参加培训的教师,然后点“确定”。“培训班级”为本校灵活性培训方案,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培训方案,选择方案后相应的学时等信息将会出现,然后点击“保存”(注意:未出现“学时登记成功”不得反复点保存,反复点保存将出现多条同样的学时信息)。
(四)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登记
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科目(又叫公共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公需科目的管理由县人事局管理,专业科目的学时管理由县教育局委托县教师进修学校管理。市、县人事部门(或委托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公需科目培训,属于公需科目培训,计为公需科目学时,不计入专业继续教育学时。县教师进修学校对专业科目的规范性学时的进行管理。并作出如下规定:
1.规范性学时登记时间。规范性学时登记时间为每学年5月1日至
2.规范性学时登记方式。参加县教师进修校组织的规范性培训,由县教师进修校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学员的学时登记完毕;参加省市及其他规范性培训,请持培训学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交由本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到教师进修学校进行统一登记,各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师进修校进行学时登记,培训证明原件盖章(盖“已登记”章)后退还教师,复印件登记学时后存档。
(五)年度考核及学时证明办理
1.年度考核。各校整理好本校年度考核表,同时携带一份本校教师名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年度审核。年度考核要求每人每学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规范性学时不低于60学时,学时不达标者,年度考核表不盖学时合格章。各校年度考核表审核时间为
2.学时证明。职称评定要求每人每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规范性学时不低于80学时。学时证明打印时间为
三、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既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的重要措施,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同时加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规范管理,做好培训方案、登记好培训学时,确实保障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的安全、完整。